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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主任:蒋国锋(自剑中心)

  委 员:王键、李春刚(自剑中心)、运动队代表1人

  技术代表:赵建清(自剑中心)、李建春(江苏)

  总裁判长:吕莉(女,前卫体协)

  副总裁判长:焦学红(河南)

  成统裁判长:胡涛(上海)

  击剑裁判长:潘月(北京)

  游泳裁判长:史杨杰代(女,广东)

  跑射联项裁判长:牛天红(河南)

  射击裁判长:钱震华(上海)

  跑步裁判长:文万里(四川)

  裁判员:李斌(自剑中心);许丽娜、王培勇(北京);张维刚(天津);张洪(山西);房久祥(辽宁);费正伟(上海);孙红(女,江苏);唐峰(安徽);王海军(山东);季文川、苏郁(女)、黄磊、沙培、陈捷(河南);刘小军(湖北);苏国胜、胡晓燕(女)、董勇江(广东);黄桃(女)、罗康琳(女)、戴旋(女)(四川)。

  器材师:张淑民(北京)

  竞赛志愿者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