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9 14:59 体总网
仲裁主任:蒋国锋(自剑中心)
委员:王键、王忠年(自剑中心)、运动队代表1人
技术代表:李春刚(自剑中心)、应渊(上海)
总裁判长:胡晓燕(女,广东)
副总裁判长:李建春(江苏)、吕莉(女,前卫体协)
成统裁判长:梁立刚(上海)
击剑裁判长:陆钧(云南)
游泳裁判长:焦学红(河南)
马术裁判长:邵文芳(女,河南)
跑射联项裁判长:李松(自剑中心)
射击裁判长:周建忠(江苏)
跑步裁判长:文万里(四川)
裁判员:潘月、李旸、刘燕(女)(北京),孟刚(天津)、张洪(山西),马宇佳(女、内蒙古),王海军、刘晶晶(女,山东),陈捷、季文川(河南),李威、夏正新(湖北),史杨杰代(女)、张钊雄、岳俊奎、董勇江(广东),腾园、高翔(自剑中心)。
竞赛志愿者15人。
注:请裁判员自带李宁裁判服和黑色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