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9 11:16 体总网
仲裁主任:蒋国锋(自剑中心)
委员:王键、王忠年(自剑中心)、运动队代表1人
技术代表:李春刚(自剑中心)、应渊(上海)
总裁判长:李建春(江苏)
副总裁判长:刘燕(女,北京)、李松(自剑中心)
成统裁判长:胡涛(上海)
击剑裁判长:潘月(北京)
游泳裁判长:史杨杰代(女,广东)
马术裁判长:邵文芳(女,河南)
跑射联项裁判长:牛天红(河南)
射击裁判长:周建忠(江苏)
跑步裁判长:张洪(山西)
裁判员:陈晨(女)、李旸(北京),孟刚(天津),马宇佳(女,内蒙古),陈瑜(江苏),王莉莉、刘晶晶(女,山东),焦学红(河南),李威(湖北),张钊雄、岳俊奎(广东),罗康琳(女,成都),陆钧(云南),于毓卿(解放军),高翔(自剑中心)。
辅助裁判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