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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五协字〔2025〕39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有关规定,现授予吴希瑶等44人次一级运动员称号。名单如下:

  一级运动员(44人次)

  上海:吴希瑶(2次),罗帅(2次),李刘畅(3次),李澍寰,厉益嘉,葛世凡

  贵州:曹欣怡(2次),谢博文,孙卓熙(2次),陈啸洋,朱思佳(2次),张乐昕,吴启星

  山东:齐悦彤(2次),孙昊翔(2次)

  山东体育学院:刘易卓(2次),丁文萱

  内蒙古:刘振峰(2次),王康宇,武博辰,杨璟怡,杨玉

  宁夏:翁昕磊(2次),濮菁均(2次),陈家睿

  广东:周子恒,黄睿

  新疆:孟紫菡,刘明洋

  江苏:朱芸宇,于人子宜

  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