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16:07 中国现代五项协会
一、主办单位
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现代五项协会
珠海光格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学
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
塔米尔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1日至7月22日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学
五、竞赛项目
男子项目
U12青少年组跑射(个人、团体);
U14青少年组跑射(个人、团体);
U16青少年组跑射(个人、团体);
成人组跑射(个人、团体)
女子项目
U12青少年组跑射(个人、团体);
U14青少年组跑射(个人、团体);
U16青少年组跑射(个人、团体);
成人组跑射(个人、团体)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现代五项激光跑竞赛规则》。特殊情况由组委会决定。
(二)激光跑比赛为同时出发,运动员随机排位,并根据编制好的号码顺序进行,运动员需按时集合,准时起跑。
(三)激光跑比赛按轮次进行。每轮需击中射击靶的有效区域(59.5mm)5次,不限射击次数,但需要在50秒以内完成。如果超过50秒,运动员未能完成5个有效命中,他需要得到身后射击裁判的指示,然后开始进行跑步,不产生处罚。
(四)运动员必须要击中正确的靶位。运动员在射击点上双脚站立,不允许有任何支撑,运动员只允许用一只手握枪射击,另一只手不可进行任何对手臂或手的辅助。
(五)运动员每击发一次后,激光枪必须触碰桌面,才能再开始下一次射击,否则视为犯规。
(六)若射击靶出现故障,运动员需要用备用靶比赛时,需得到射击区裁判长许可后,方可在裁判长的安排下更换到备用靶位进行比赛,否则视为犯规。
(七)运动员必须遵照事先设定好的路线,从起跑到射击区域,完成每轮相应的5发命中射击,然后跑相应的距离,最终冲过终点。
(八)运动员不允许抢跑,在开始口令发出前,运动员双脚必须在起跑线后方,任何的抢跑运动员均要受到处罚。运动员出发延迟不被处罚,但开始时间从共同出发口令算起。
(九)如果运动员被裁判员或播报员告知犯规,运动员必须要在终点罚停区等待相应时间的处罚,终点罚停区设在射击区与和终点线之间。
(十)最终比赛用时的计算是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碰到终点线垂直平面的边缘算起。比赛成绩将按照比赛用时进行排序,时间越快,排名越靠前。
(十一)比赛期间,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身体辅助或能量补充。不参赛的人员对参赛人员的陪跑或跟跑,会被视为未经授权的辅助,此情况参赛运动员会受到处罚。
七、竞赛方式
八、参赛资格
(一)各组别参赛人数不限。
(二)所有非专业人士及激光跑爱好者均以个人名义参加激光跑比赛,代表队需按年龄分组进行报名。
(三)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责任自负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
(五)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六)参赛年龄:
U12青少年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U14青少年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U16青少年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成人组(200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九、裁判员、仲裁和赛风赛纪监察小组
(一)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其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赛风赛纪监察小组按《中国现代五项运动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组成。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参赛运动员(代表队)11名(含11名)以上录取前八名,8-10名运动员(代表队)录取前六名,4-7名运动员(代表队)录取前三名,3名运动员(代表队)录取前一名,不足2名(含2名)运动员(代表队)不设该项比赛。
(二)各组别个人、团体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4-8名颁发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参加比赛的人员,需于赛前5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本人和监护人(18岁以下人员)签字后的比赛报名表、参赛申请书、参赛声明书、符合要求的身体健康证明、符合本次比赛要求的保险证明、二代身份证和参赛人员二寸白底彩照(电子版、以运动员姓名和出生年月命名(邮箱335076922@qq.com)。
(二)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三)报名及咨询:
内蒙古现代五项运动协会(地点:呼和浩特市人民体育场)
樊如力13304710176(微信同号)
李洪江13847176632(微信同号)
李 梅18104848090
(四)报到及联席会议
1、各代表队于7月19日报到,报到地点为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外省市各盟市有车接站)
2、参赛教练员和运动员统一安排在呼和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宿,需自备洗漱用品。领队和来宾安排在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学附近宾馆食宿。
联系人:王晴、王强、
联系电话:13238411938;13327107321;
3、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7月20日上午9:00在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四中学(爱民街18号)3楼会议室.14:30-18:00赛前体验。
十二、安全、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承办单位赛前必须制定详尽的赛区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保障比赛期间赛区及相关人员安全。
(二)比赛所用激光发射器由赛事组委会提供。
(三)外省市各盟市(呼市除外)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食宿由组委会提供,往返路费自理。
(四)比赛的服装、器材、场地等,均应符合比赛规则要求,并经竞赛组委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