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竞体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体竞字〔2014〕172号文件关于《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现代五项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全国现代五项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现代五项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现代五项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4.《国家现代五项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3月10日
抄送:各省市现代五项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