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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竞体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体竞字〔2014〕172号文件关于《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现代五项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全国现代五项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现代五项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现代五项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实施细则-附件1参赛责任书

  3.实施细则-附件2执裁责任书

  4.《国家现代五项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与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2015年3月10日

  抄送:各省市现代五项队